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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政府采购“绿色清单”08年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日前,财政部和环保总局联合发文,公布了中国第一份政府采购“绿色清单”,政府用车只能选择九大被环保认证的品牌。今后,政府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团体组织在用财政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时须优先选择“绿色产品”。不按规定采购的单位,财政部门有可能拒付采购资金。 10月24日,财政部、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了《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》。意见要求各级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,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,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。意见以清单的形式列明了环境标志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范围,共涉及十四大类近千种产品。
意见明确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的做法和要求,对未按要求采购的,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,财政部门视情况可以拒付采购资金。
目前,政府绿色采购是国际趋势,许多国家已将该项政策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。美国、丹麦、加拿大等国都制定相关法律,要求优先采购经过环境认证的产品,日本政府甚至实行了强制采购政策。
从绿色清单中发现,在公车采购中,财政部和环保总局锁定了东风标致、东风雪铁龙、NISSAN(日产)、思威、奥迪A6和奥迪A4、宝来、捷达、开迪(Caddy)、现代等九大品牌。每个品牌下的上榜车型均获得了中国环保标志产品认证。曾经是政府用车主力车型的“桑塔纳”没有入选。
环保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“绿色采购”将从明年起,率先在中央和省级(含计划单列市)单位实行;2008年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。
政府绿色采购清单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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